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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

十七歲的我

過得很不快樂

因為除了考大學之外

在升學班的我

是不可能再懷抱任何夢想



但為什麼

我還可以這麼做

包括

:

參加社團(非校內的)

包括買畫畫用具

也包括為了看更多的漫動畫

跑去學日文



況且

我的投資報酬率等於零

因為我的題材太沉悶

技巧不夠純熟

而且

"太年輕"~!!



如果

只是要證實自己異於常人

那更是不可能的事情

因為我家的價值觀跟這個是大異其趣

因為我生長在一個有出產很多"會唸書孩子"的家庭"

所以

最大的原因是"不服氣"???

還是來自於父親"不反對"的鼓勵(還有隨時可得的金援哩))



但是



後來的我才發現

讀好書比畫好漫畫要受歡迎



更容易



所以我在大二那一年升大三的暑假

從台北尖端出版社回家後

就跟我的漫畫說再見~



而且

就真的不再繼續了~~



後來

考試考出了心得

考上高考

去了台大

才遇到老公



開始上班後



就真的與漫畫無緣了~!







所以啦

要效法漫畫家的革命精神

對我來說已是不可能~



而畫漫畫除了要毅力

剛開始則要付出多少心力

至今

這個答案對我我而言

還是無解



因為面對世俗價值觀偏頗的環境

也只能嘆息....



ps.我沒辦法搞笑

因為個性使然

悲傷的事看太多



如果還有一點點的夢

只能留到老的時候



再細細品味了......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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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ooy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