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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
十七歲的我
過得很不快樂
因為除了考大學之外
在升學班的我
是不可能再懷抱任何夢想

但為什麼
我還可以這麼做
包括
:
參加社團(非校內的)
包括買畫畫用具
也包括為了看更多的漫動畫
跑去學日文

況且
我的投資報酬率等於零
因為我的題材太沉悶
技巧不夠純熟
而且
"太年輕"~!!

如果
只是要證實自己異於常人
那更是不可能的事情
因為我家的價值觀跟這個是大異其趣
因為我生長在一個有出產很多"會唸書孩子"的家庭"
所以
最大的原因是"不服氣"???
還是來自於父親"不反對"的鼓勵(還有隨時可得的金援哩))

但是

後來的我才發現
讀好書比畫好漫畫要受歡迎

更容易

所以我在大二那一年升大三的暑假
從台北尖端出版社回家後
就跟我的漫畫說再見~

而且
就真的不再繼續了~~

後來
考試考出了心得
考上高考
去了台大
才遇到老公

開始上班後

就真的與漫畫無緣了~!



所以啦
要效法漫畫家的革命精神
對我來說已是不可能~

而畫漫畫除了要毅力
剛開始則要付出多少心力
至今
這個答案對我我而言
還是無解

因為面對世俗價值觀偏頗的環境
也只能嘆息....

ps.我沒辦法搞笑
因為個性使然
悲傷的事看太多

如果還有一點點的夢
只能留到老的時候

再細細品味了......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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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ooy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2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