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實 十七歲的我 過得很不快樂 因為除了考大學之外 在升學班的我 是不可能再懷抱任何夢想 但為什麼 我還可以這麼做 包括 : 參加社團(非校內的) 包括買畫畫用具 也包括為了看更多的漫動畫 跑去學日文 況且 我的投資報酬率等於零 因為我的題材太沉悶 技巧不夠純熟 而且 "太年輕"~!! 如果 只是要證實自己異於常人 那更是不可能的事情 因為我家的價值觀跟這個是大異其趣 因為我生長在一個有出產很多"會唸書孩子"的家庭" 所以 最大的原因是"不服氣"??? 還是來自於父親"不反對"的鼓勵(還有隨時可得的金援哩)) 但是 後來的我才發現 讀好書比畫好漫畫要受歡迎 更容易 所以我在大二那一年升大三的暑假 從台北尖端出版社回家後 就跟我的漫畫說再見~ 而且 就真的不再繼續了~~ 後來 考試考出了心得 考上高考 去了台大 才遇到老公 開始上班後 就真的與漫畫無緣了~! 所以啦 要效法漫畫家的革命精神 對我來說已是不可能~ 而畫漫畫除了要毅力 剛開始則要付出多少心力 至今 這個答案對我我而言 還是無解 因為面對世俗價值觀偏頗的環境 也只能嘆息.... ps.我沒辦法搞笑 因為個性使然 悲傷的事看太多 如果還有一點點的夢 只能留到老的時候 再細細品味了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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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adybug的育兒日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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